Committee Introduction

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设审计委员会旨在协助董事会提高公司治理绩效,其主要审议事项包括:检查公司会计制度、财务报告程序之完整性、判断内部控制事项之充分及妥适性、审阅公司之财务报表、审核公司订定或修订之内部控制制度等。

审计委员会每季定期召开会议,于其职权范围内,得邀请管理阶层、内部稽核人员、公司聘任之会计师或其他人列席会议并提供相关资讯。

为提升审计委员会效能,落实公司治理,2020年审计委员会评估自评问卷检视整体审计委员会之效能(Effectiveness),亦即个别董事对整体审计委员会效能之独立客观评估。分为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委员会职责认知、决策品质、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及内部控制等五个评估面向。2020年度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绩效内部评估结果为「优」。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目前计有刘文正、任建葳、王文宇、吴重雨及金联舫等五名委员。其主要职能如下:

  • 依证券交易法第十四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内部控制制度。
  • 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审计委员会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包括核决权限、完整性、风险管理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营运、研发、资讯安全、法令遵循,以及所有利害关系人之作业),并审查公司内部稽核与签证会计师之工作结果。另外,除了管理阶层定期报告外,若有高风险营运事项亦请相关主管报告改善执行情形。以上均参考2013年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 (COSO)发布之内部控制的整合性架构(Internal Control -- Integrated Framework),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有效的,公司已采必要的控制机制来监督并纠正违规之行为或有改善机会之弱点。
  • 依证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取得或处分资产、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资金贷与他人、为他人背书或提供保证之重大财务业务行为之处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关系之事项。
  • 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资金贷与、背书或提供保证。
  • 募集、发行或私募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
  • 签证会计师之委任、解任或报酬。
  • 财务、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由董事长、经理人及会计主管签名或盖章之年度财务报告及由董事长、经理人及会计主管签名或盖章及经会计师核阅之季财务报告。
  • 营业报告书、盈余分派或亏损拨补之议案。
  • 其他公司或主管机关规定之重大事项。


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由全体独立董事共五名组成薪资报酬委员会,每季至少开会一次,负责订定并定期评估公司整体薪资报酬政策;订定并定期( 至少每年一次) 检讨董事及经理人绩效评估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董事及经理人之绩效评估及薪资报酬,应参考同业通常水准支给情形并考量个人所投入之时间、所担负之职责、达成个人目标情形、担任其他职位表现、公司近年给予同等职位者之薪资报酬,暨由公司短期及长期业务目标之达成、公司财务状况等评估个人表现与公司经营绩效及未来风险之关连合理性。

2020年度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达到考核标准之「优」,在〈薪酬委员会职责认知〉、〈提升薪酬委员会决策品质〉、〈 薪酬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及〈内部控制〉等面向,仍有持续进步空间。